西翠医院剽窃作品吃官司济宁脉管炎医院维权胜诉
来源: 作者: 日期:2008/4/10 8:26:07 浏览次数:3194
西翠医院剽窃作品吃官司济宁脉管炎医院维权胜诉
转自: 时间:2006年3月3日23:37 作者:朱宝玉 李自秋
西翠医院剽窃作品吃官司济宁脉管炎医院维权胜诉
日前,山东省济宁脉管炎医院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就济宁脉管炎医院诉北京西翠医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而引发诉讼一案,法院一审判决济宁脉管炎医院胜诉。
济宁脉管炎医院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著名的脉管炎专科医院,院长张兴惠是中西医结合新法治疗脉管炎的首创者。新法治疗脉管炎科研课题是山东省“七五”重点医学科研项目,1989年通过省级鉴定。1990年,该院制作了新法治疗脉管炎的宣传折页、门诊病历,主要内容包括介绍本院及张兴惠使用新法治疗脉管炎和血管栓塞性疾病的情况,如:病因学新认识、患者注意事项、患者自我穴位按摩图和康复体操,并发给患者及在媒体上发表。2005年2月,济宁脉管炎医院发现北京西翠医院在其开办的“中国脉管炎静脉曲张网”的网页上所发布的内容,有从济宁脉管炎医院的宣传折页、病历和论文中大量、整段剽窃的脉管炎病因学新认识、康复体操、自我穴位按摩、医嘱等。济宁脉管炎医院认为北京西翠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对自己实施了不正当竞争,因此将北京西翠医院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多次调查、审理,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北京西翠医院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使用济宁脉管炎医院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本判决生效30日内,北京西翠医院在其网站的主页上连续24小时刊登声明,向济宁脉管炎医院公开致歉和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预期不履行,本院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北京西翠医院承担);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济宁脉管炎医院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费用3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北京西翠医院承担。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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