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病人“治好病少花钱”的六项规定
来源: 作者: 日期:2012/9/18 8:34:59 浏览次数:2064
济宁脉管炎医院为了满足患者治好病少花钱的要求,在治疗疾病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并制定了六项规定。
一、六不收费:不收挂号费,不收专家会诊费,不收专家出诊费,不收邮药费,不收红包,不收药品回扣。
二、只要能用“望闻问切”的方法确诊的病人,不准做彩超、CT、核磁共振、血管照影等方面的检查。
三、凡能口服药治愈的病人,不准静脉用药(挂吊瓶)。需静脉用药时,必须经院长批准。仅此一项,可为住院治疗的重病人每月节省医疗费15000-18000元。10多年来,无一例患者静脉用药。
四、为节省费用,尽量安排病人在家接受治疗,必须住院治疗的坏死期的严重患者,一个月住院费用不准超过 4000元。
五、对困难病人实施“缓、减、免、救”的收费规定,让那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生活极度困难的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治疗,以便使他们早日治愈。
六、实施“疗效责任合同收费制”。 疗效责任合同收费制,就是在患者治疗前医患双方签订疗效责任收费合同书,合同的主要内容:1、治疗所用药品的名称、疗效、数量和价格。2、治愈或显效,患方按合同规定的数额付款;无效或不愈,医方分文不收。济宁市水文局高级工程师王爱生患股骨头坏死,就是受益于“疗效责任合同收费制”。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山东卫视《金剑之光》栏目曾报道过此事,百度、凤凰等多家网站也给予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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